source: 香港《頭條日報》 2008 02 04 第28頁
朋友看後說:「但明眼人一看,已斷定是與發死人財無異的聲明。」
想不到甚麼詞句來形容,只好送一個高登名產給這個榜樣傳媒
在挪威也曾經出現類似情形,一對演藝界名人遺失了手提電話,內有大量當事人床照及性愛片段。及後給網路發放,事主當然非常尷尬,但警方並無作出任何行動,一來事件不涉及恐嚇,二來不可因為是名人而特別為了一部遺失電話而作出額外調查。
其實不可能阻止市民傳閱,只能勸喻,由市民自己決定,有些道德不能由法律規定。
反而想睇下幾位當事人及英皇點回應呢件事,真係認又死,唔認又死。據說 twins 四月演唱會將如期舉辦。另外,特警成那邊又俾人丙到九彩。黎緊仲有大把花生食!哈哈。
警檢逾1300張藝人不雅照片 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80204/60/2of7w.html
咁係咪即係話, 啲相係真嘅呢?
成件事, 個”源頭”係一個笑話, 假惺惺嘅傳媒將件事變成一個大笑話, 香江警方則將佢變成一個國際大笑話。
似乎, 當有事發生時, 大家非要搞到貽笑大方不肯罷休…
It’s a shame, it’s a shame It’s a perfect sha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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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痴孖筋!第一日發生事既時候﹐星島已經用極不持平既語氣﹐論斷弟相係偽造﹐仲要加鹽加醋, mud野”極度淫褻﹐令人髮指”…我洗唔洗你幫我比comment啊﹖你又知我覺得髮指﹐我可能好似個個差佬覺得“AH!有個老友記﹐識到好來﹐覺得好正﹐dup個copy”呢 極度強加既意識形態﹐令人人好似都麻木晒﹐到底只弟星島蘋果既大眾﹐怎樣先可以知道起碼小小近真相既消息呢﹖個大中學訂閱既都係佢地﹐同學們都當意見事實甘弟。無樣係真﹐對社會既信任跌到零﹐點算﹖
只講一句,妖。
好好笑~ 哈哈~ 記得件事第一日上報紙既時候,星島係最堅持d相係移花接木既……
未必係死人財,呢間野個老細同羊生好friend,出個版來撐佢,點知出來效果仲肉酸,樣衰到爆。
明天是大年初一了,這星期該是停戰期罷.就讓所有被捲進風波中的主角或網上的”朋友”們,鼠年身心健康,心想事成!來年再聚!收壚了
既非偷拍,支持甚麼? 令人不齒的是粉絲想不到純情偶像也能幹出這般勾當。 支持這樣的女星,倒還不如去支持性工作者,起碼人家是生活所迫,無能為力才出賣身體。 出事之初,女性人人自危,既有人大呼性解放,認為光彩的,她們何必急于撇清關系?
但昨天(星期六)看了一個由陳姓作者所寫的明報專欄,題為陳冠希事件一錯再錯。文章大意為整個件,陳生為受害者;而將照片流出市面的元兇,方為整個事件的原罪犯。看後,亦認同作者的觀點︰相片中人在你情我原的情況下拍下親密照片,罪不在陳生。大眾的目標及概念,未免給偷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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