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前LV在奧斯陸街頭是難得一見,十年後雖沒有如香港地般人人手執幾個的奇景,但在高中女生之間亦潮興以LV袋作書包,打鐵趁熱,難怪遲遲未曾登陸挪威的Louis Vuitton專門店將會於年底進駐。
想當年作為在倫敦修讀設計的學生,本著要增廣見聞的心態才走進LV專門店逛逛,從此未再踏足半步。因為經典的LV Monogram印花一向不是我心中的圖騰,所以每每驚見尖沙嘴廣東道店外朝聖的人龍,不免投以無法理解的眼光。
然而到我理解的時候亦是迷惑的時候。中環置地LV外牆亮起了的目眩銀光當然吸引,但叫我念念不忘的倒是一隻在雜誌上看到的LV木戒,平平實實。明明過了兩三季某天竟然又給我在旺角潮流特區地庫的舖頭遇上,奈何店方炒高近倍,索價四千。有病。塞翁失馬,原來全港LV專門店還剩下一隻,戴在我的姆指剛好。

得一想二。及後又再買了兩個灰色銀包,即是騷在骨子裡,只在一角壓上LV標誌的款式,正所謂低調地高調,炫耀得來別太張揚。但我會否因為一個Pharrell Williams或以後甚麼甚麼的明星藝術家跨界參與而開始成為“熱愛”LV的一員呢?我既沒有補習天王Richard Eng的萬貫家財來全身投入又不懂法文,應該是連“喜歡”也談不上。慶幸。
趣事一則。話說在買銀包的時候,有一相信是熟客的陌生男子,剛抵步入內旋即受到店員的殷勤招待,正要給其展示一系列新到皮具的當兒,該名豪客忽地聲如洪鍾,高八度的大說:「No! No! No!我要低調,呢款唔適合我。」這是高調地低調吧。笑爆嘴。
LV也有款色不錯,只不過被滿街MONOGRAM的俗氣而被醜化,
變為百佳膠袋,人人也有一個,而且驚死人睇唔到
冇計,Monogram 的設計最受歡迎,
很簡單,
因為有最多LV兩字,連近視老花都實睇到
很喜歡你的Blog風格
尤其是版面上頭那有趣的圖片表頭
讓月初剛去奧斯陸拜訪孟克畫作的我
會心的一笑
喜歡奧斯陸這個城市
希望還有機會再去那兒旅行!!
Miffy
真羡慕樓上的可以看到蒙克原作
與LV合作的是日本藝術家村上隆,國際呼聲很高。曾經和LV在巴黎盧浮宮廣場上舉辦過合作的新品發佈會。
我不喜歡LV,因爲我進專賣店的時候,服務生沒有例行問候
oslo…..
this artice is funny..
LV is everywhere in Taichung.
awful
高調地低調……人真是茅后盾的動物。哈。
之前也挺喜歡那木介呢,
不過在店舖試過覺得還是不太適合我。哈~
P.S.在東京街頭看到的LV袋,應該比香港還多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