遛狗爭執 爆出警濫權疑雲
事主投訴「神秘電話」干預執法 警一度拒受理
一行四人在街上遛狗,其間路人因被狗騷擾報警,本屬小爭執,豈料報警一方把接通的「神秘電話」交給在場調停的警員,並說「你聽完就知點做」後,警方共出動六名警察一部警車到場處理,原本指摘對方毆打的放狗婦人,最終卻被控告沒為小狗繫繩。事主多次就該神秘電話向投訴警察課投訴,但兩度遭阻撓。議員懷疑事件有頗多疑點,質疑有警員濫權。警方指正調查事件,不作評論。
狗主的父母、表妹和友人馬巧業(下稱婦人A)於十月廿六日下午一行四人,帶同17磅重的波士頓犬到黃大仙鳳德公園散步。一名男途人稱被狗騷擾而報警,與其同行的婦人B與婦人A一度推撞。
婦電話交警 「你聽完就知點做」
警員到場後打算調停,此時婦人B指婦人A沒有為狗隻繫繩及戴口罩,要求拘捕A,並把已接通的手提電話交給警員,並說「你聽完就知點做」。警車及多名警員先後到場增援,A指B毆打她,驗身後落口供,當晚離開。
狗主翌日致電投訴警察課要求約時間錄口供,但接電話的沙展以狗主「當時不在場,憑空想像」,不接受投訴。十月廿八日,A到灣仔警察總部投訴,警方初時不受理,但A離開後再折返堅持投訴,最終獲受理。A於十二月六日收到法庭傳票,控告她違反狂犬病條例中「沒有為狗隻繫繩」罪名,需於一月八日出庭。
小狗沒咬人 罕有控沒繫繩
處理該求助的立法會 議員兼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批評,此事或涉有人妨礙司法公正。
涂指出,根據「危險動物條例」,只有四種格鬥狗和44磅以上的大狗才要強制繫繩;而婦人A遭控告的狂犬病條例雖然適用於所有狗,但一般只會在狗咬人後才引用,但事件中的狗沒有咬人,質疑警方此舉極不尋常。
涂謹申懷疑高級警員干涉
涂質疑「神秘電話」中人是與B熟稔的高級警務人員,干涉在場警員執行任務。「在場警員在電話中說,你畀我了解件事先,唔好講粗口住,一個警察點會任意畀一名普通市民用粗口問候?一件咁小的爭執,點會要出動六名警察、一架警車?」
警稱正處理投訴 不回應
警方回應表示,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投訴,現階段不宜評論;警方亦正調查A指控B毆打一事。
婦人A馬巧業指出,事發後感十分困擾,多番失眠。「我幾十年未出入過警局,事發頭一個星期晚晚睡不著;其後以為事情告一段落,怎料兩星期前突然收到法庭傳票。明明是我被人打,為何會告我?點解四人放狗,我又不是狗主,為何告我一個?」

聞及圖片來源:明報









